芬兰法律在1987年才有所松动,外国所有权的上限提高到40%,但是所有的外来投资仍然需要获得贸易和产业部的审批。直到1993年芬兰才开始启动外来投资的全面自由化,而且这是作为1995年加入欧盟的准备工作之一。
根据新自由主义的正统理论,这类极端反对外国投资的战略,尤其是在它持续了半个多世纪的情况下,必定严重损害了芬兰的经济前景。然而,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芬兰一直是成功地融入世界的典范。尤其是诺基亚这家移动电话企业,它似乎已经进入了全球化的名人殿堂。一个不想成为全球经济一部分的国家突然成了全球化的模范。这是如何发生的呢?我们将在后面给出答案,但先让我们审视一下支持和反对外来投资的论证吧。
外资是必要的吗?
许多发展中国家发现难以积累足够的储蓄以满足自身投资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从其他拥有储蓄盈余的国家得到额外的资金应该是件好事,这一点看来是无可非议的。伪善人认为,发展中国家应该开放它们的资本市场,只有这样资本才能自由流动。
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认为,资本在国际上自由流动的好处还不仅仅是填补这类“储蓄缺口”。允许资本流向全球范围内最有利可图的项目,将会提高经济效益。资本自由的跨境流动也被看做是政府政策和公司治理方面的“最佳实践”(best practice)。可能引起争论的是,一些人甚至认为这种“附带的利益”比资本有效配置所带来的直接利益还更重要。
外国资本流入发展中国家包括三种主要方式:赠与、债务和投资。
一种在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中越来越流行的观点认为外国援助不起作用,虽然有些人认为“正确”的援助(也就是说援助的初衷不是出于地缘政治考虑)还是会起作用的。债务和组合股权投资由于其波动性而颇受指责。银行贷款的波动性更是恶名昭彰了。
这些资本流动不仅仅具有波动性,还倾向于在错误的时候进进出出。当一个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前景看好时,巨额外来资本就会涌入该国。这会暂时性地把资产价格(比如股价、房地产价格)抬高到超过其真实价值的水平,从而催生资产泡沫。当情况变坏时——通常是因为资产泡沫破裂——外国资本会在同一时间全部撤离,使经济着陆变得更加困难。这类“羊群行为”(herb behaviour)在1997年的亚洲危机中得到了最鲜明的体现,当外国资本大规模流出时,长期前景非常看好的经济体(韩国、香港、马来西亚、泰国和印度尼西亚)也不能幸免。
在这种情况下,发展中国家在伪善人的催促下开放资本市场后,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经历了更加频繁的金融危机就不是巧合了。
外国资本的特蕾莎修女?
国际资本流动(债务和组合股权投资)的行为与外国直接投资截然不同。除了稳定性,外国直接投资还被认为会带来除钱以外其他有助于经济发展的东西。前英国驻欧盟大使列昂·布里坦爵士(Sir Leon Brittan)就认为外国直接投资“是新增资本的源泉,促成良好的对外平衡,是提高生产力、增加就业、有效竞争、理性生产、技术转让的基石,也是获得管理技能的来源”。
对外国直接投资的欢迎看来是获得了主导地位。因而,外国直接投资所受到的热烈欢迎就好像它是“外国资本的特蕾莎修女”,这是智利裔经济学家加布里尔·帕尔玛曾给出的讽刺性评论。但是外国直接投资也有其局限性和问题。
首先,外国直接投资可能在20世纪90年代末和21世纪初在发展中国家出现金融混乱时非常稳定,但并不是在所有国家都这样。
外国直接投资的另一个缺点是它给跨国公司在不同国家开展“转移定价”创造了机会。
关于外国直接投资,一个非常关键但经常被忽视的问题是其对(现在和未来的)国内竞争者的影响。跨国公司通过外国直接投资方式进入国内市场能摧毁现有的国内企业,而如果不是提前面对竞争,这些企业本可以茁壮地“成长”;跨国公司还有可能实施先发制人策略阻止国内竞争者的出现。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取代了(现在和未来的)国内企业的跨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往往有更高的生产力,因而短期来看生产能力是提高了。但从长期来看,这个国家能达到的生产能力水平只会更低。
这是因为,作为一种规则,跨国公司不会把最有价值的业务转移到母国之外,我将在后面详细讨论这一点。结果,长期来看,跨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所能达到的技术水平上有一个上限。
因而,一个发展中国家可以合理地决定,在一些产业或禁止外资或对其实行管制,放弃来自外资的短期利益,以此增加国内企业在今后能从事更高水平业务的机会。
比军事实力更加危险
“如果任何一只业绩良好的美国股票都不为外国人所拥有,如果美国不再是欧洲银行家和借贷者的盘剥之所,那将是一种幸福时光。”这是美国《银行家杂志》(Banker’s Magazine)在1884年所写的一段话。
读者可能很难相信出版于美国的一本银行家的杂志会如此敌视外国投资者。但这正是那个时期的事实。美国在与外国投资者的交往过程中有过令人恐怖的经历。
从经济发展的最早期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是世界上外资的最大进口国。因而,美国自然会相当在乎外国投资者的“缺席”管理(absentee management);一份有汉密尔顿传统的民族主义杂志《奈尔斯周刊记录》(NilesWeekly Register)在1835年宣称,“我们不惧怕外国资本——如果置于美国的管理之下”。
对这种情况的反应是,美国联邦政府强有力地管制着外资。非居民股份持有者不能投票,只有美国公民才能成为联邦(相对于州层面)银行的董事。这意味着“外国的个人和金融机构可以购买美国联邦银行的股份,如果他们打算聘请美国公司作为他们在董事会中的代理人”,以此来阻碍银行部门的外国投资。国会在1817年强行要求美国船只垄断沿海航运,这一直持续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美国对自然资源产业的外国投资也有严格的管制。许多州政府禁止或限制非居民外国人的土地投资。1887年,联邦的《外国人财产法》(Alien Property Act)禁止外国人或者外国人持有超过20%股份的公司,在“准州”(相对于开发比较成熟的州)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因为在这些州土地投机特别猖獗。联邦矿业法将采矿权局限于美国公司和在美国组建的公司。1878年实行了一部木材法,只允许美国居民在公共土地上伐木。
在管制外资方面,比美国更严厉的是日本。特别是在1963年之前,外国所有权都限制在49%以内,而在许多“关键产业”更是完全禁止外资。
韩国和中国台湾通常被看做支持外资政策的先锋,这是由于它们早期在出口加工区(exportprocessing zones)方面的成功,在这些出口加工区内外国企业的投资很少被管制。但是,离开这些区域,它们实际上对外国投资者施加了许多限制性的政策。
欧洲的几个大国——英国、法国和德国——在管制外资方面没有像日本、美国和芬兰那样严格。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它们不需要管制——它们主要是输出而不是接受外资。但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当它们开始大量接受来自美国及日本的投资时,它们也限制外资的流入并制定了强制执行的绩效规定。
总之,历史是站在管制者一边的。大多数如今的富国在作为外资接受方的时候,都曾实行过管制。有时这种管制是很严厉的——芬兰、日本、韩国和美国(一些行业)是最好的例子。虽然有像新加坡和爱尔兰这样靠积极吸引外资而成功的国家,但即便是它们,也没有采取伪善人如今向发展中国家建议的对外资实行自由放任的政策。
无边界的世界?
经济理论、历史及当时的经验都告诉我们,要想从外资中真正获得利益,政府需要对它进行很好的管制。尽管这样,伪善人在过去一段时间里竭力使所有对外资的管制失去合法性。通过WTO,它们已经引入了《与贸易相关的投资措施》(Traderelated Investment Measures, TRIMS)协议,禁止本地化要求、出口规定或外汇平衡要求。通过现在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GATS)的谈判和在WTO提出的投资协定使自由化更向前了一步。富国与穷国间的双边和区域自由贸易协议(bilateral and regional free trade agreements, FTAs)以及双边投资协定(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ies, BITs)都限制了发展中国家管制外资的能力。
伪善人在辩护这些举动时说:忘记历史。他们认为,即使管制外资在过去有其价值,由于全球化正在创造一个新的“无边界的世界”,它变得不仅没有必要而且没有效果了。
在大多数公司,高层决策者仍然主要是母国人。
因而,企业的国籍仍然很重要。拥有企业的人可以决定不同的分支机构能在多大程度上进入更高层面的业务。根据资本不再具有国籍的假设来制定经济政策是非常幼稚的,对于发展中国家尤其如此。
在论证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时,伪善人把因果关系搞错了。他们认为,如果对外资管制实行自由化,更多的投资会流入,因而会有助于经济增长。但是实际上外资流入是在经济增长之后,它并非增长的原因。残酷的事实是,除非一国的经济提供了有吸引力的市场和高质量的生产资源(劳动力和基础设施),否则再怎么把管制体制进行自由化,外国企业也不会进入。这就是为什么许多发展中国家尽管给了外国企业最大限度的自由,仍然没有吸引到多少外资的原因
“唯一比受资本剥削更糟糕的事情”
琼·罗宾逊(Joan Robinson)是以前的剑桥经济学教授,也无疑是历史上最著名的女经济学家。我和她一样相信唯一比受资本剥削(being exploited by capital)更糟糕的事就是不受资本的剥削(not being exploited by capital)。外国投资,尤其是外国直接投资,是非常有用的经济发展手段。但是,它如何有用却取决于投资的类型和东道国如何进行管制。
外国直接投资能帮助经济发展,但必须纳入到长期发展战略之中。应该设计一些政策使外资不会扼杀国内生产者,同时保证外国公司所拥有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技能可以最大限度地转移到国内企业中。有些国家也像新加坡和爱尔兰一样积极地吸引外资,尤其是外国直接投资,在这些国家中有些能获得成功,有些已经获得成功。但是,当它们更积极地管制包括外国直接投资在内的外来投资时,会有更多的国家取得成功。伪善人努力使这些管制措施在发展中国家成为不可能,很可能会阻碍它们的经济发展,根本不是在帮助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