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至上的宪政制度
法律至上的根源
美国作为由外来移民建立起来的国家,没有封建传承,没有现存的统治权威。这些主要是来自欧洲、信仰基督和资本主义的移民,靠什么把统治者的意志提升为全社会的意志,来建立社会秩序和治理社会呢?作为一种创造,就是把《圣经》中的契约和戒律,提升为现实的资本主义的法律。
美国的法律制度,是在“契约”制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在殖民地时期的契约治理形式中的契约、公约、信约等不断发展、不断完善基础上,汲取了英国的习惯法和其他法律,汲取了《圣经》中一些成分,而在长期中形成和完善的。
法律的社会定位
美国法律的至上性,主要表现在国家宪法是至高无上的,它具有最高的权威,所有人都必须依照宪法行事,这是美国社会的基础。美国社会上的其他所有法律,都是依据宪法精神制定出来的。
法制的局限
无论从历史和现实看,美国实行依法治国的历史进步性,美国法治在其经济、政治和整个社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都是毋庸置疑的。不过,也应当看到的是,由于美国法律压根就是由富人制定和主要是为富人服务的,所以它的致命弱点,就是它维护的是一种不平等的等级制度。
二、法定基本人权的内在不平等
把不平等法定为平等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财产私人占有不平等,是美国民主制度的基础和最基本的特征。美国法律规定,每个人对财产的追求、获取、拥有和继承,都是不能被剥夺的权利。这是美国法定的基本人权。
每个人都有获取、占有和继承财产的权利,这看起来似乎是一种平等的权利,但由于它是建立在原来的财产占有极不平等的基础上的,所以这种平等放在不平等的基础上,其结果就仍然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
不平等的财产权,是美国社会结构的阶级性和等级性的基础,是资产者赖以统治的基础。
“疏漏”体现着性质
美国联邦宪法刚一颁布,就引起社会一片哗然,不仅遭到了人民的强烈谴责和反对,还引起了数社会抗议运动。原因是这部标榜为民主的宪法,竟然没有写入保障人民权利的条款。
在人民抗议声中,当时就有少数人为它辩护,有的说宪法保障人民权利是不言而喻的,没有必要见诸文字;也有的说这是偶然的“疏漏”。实际上,这并不是什么“疏漏”,而恰恰是表现出在当时那些口称“民权至上”的宪法制定者头脑中,根本没有把民权放在应有的地位,体现了美国民主制度的本质。
变化没有改变本质
从美国发展的现实看,作为公民权利基础的财产占有不平等的状况,也有所变化,但这种变化不仅没有消除这种不平等,而且加剧了这种不平等。现在美国的所有制形式,已经不是原先的个体所有制,而占主要地位的是法人股份垄断资本所有制。由于这种所有制形式使资本的职能与资本所有权相分离,从而使生产资料已经不再是相互分离的生产者个人的财产,而成为以各种形式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具有了广泛的社会性。
由于这种所有制形式使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不仅出现了专门的经营管理者阶层,使资产者的结构也发生了变化;而且使资本和财富的分配,也趋于社会化。突出表现是,部分劳动者以购买公司股票和年金的方式,可以作为社会投资者获得一部分收入和社会财富。这就是被西方学者称之为的“收入革命”。在这一过程中,资产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并没有改变。
三、两党竞选与金钱政治
两党制的产生:利益和天堂
美国的民主和共和两党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其根本的分歧和斗争的焦点不在资本主义制度,而在于各自不同的利益和权力,这种利益和权力上的矛盾和斗争,在建国伊始的华盛顿总统时期就开始了。
在之后的美国历史上,虽然也出现过其他一些党派,但都因规模太小,在实力上无法与这两个大党相比拼,而趋于消亡。从而使两党竞选的政治格局在美国能延续至今。这种政治格局之所以能不影响美国的社会稳定,而且一直延续至今,有其特殊的社会环境和条件,不是随便哪个国家都能照搬照抄的。这种特殊的社会环境和条件,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律在美国的至高无上的地位。二是两党在大的原则和总体利益的一致性。三是两党在政治上的相互融合和支持。
正因为如此,从20世纪开始,两党在竞选中都不再是靠他们的原则和纲领的正确性和科学性而获胜。足够的金钱、大量的组织活动以及巧妙的政治上的交易,则成为竞选中获胜的法宝。
竞选制的本质:利益和选票
可以说,在整个美国历史上,民众参与政治的主要检验标准始终是选举。只从这些形式上看,似乎真的体现了公民民主权利。其实这一切的背后隐藏着一个致命的祸根,即金钱和利益的争夺。
这里要特别提及的是,这种竞选制度在美国发展中也有一些作用。不过,这种作用日益被竞选的金钱性而抵消。
固有的缺陷:金钱和权力
美国民主选举制度的根本缺陷,是它的金钱性,这似乎成为了所有人的共视。美国选举制度生来就带有金钱的胎记,甚至可以说是被财产和金钱所控制。
始终把选举与地位和财产联系在一起,这是美国选举制度的天生弊端。
财富和政治权力相融合,财富决定政治权力分配,政治权力又成为掠夺更多财富的工具,先有钱后有权势,再利用权势攫取更巨大的财富,这是美国选举制度、也是美国政治制度的遗传基因。
美国选举制度的这种金钱化,使其失去了民主的性质和意义,也使美国的政治制度失去了优势。
四、三权分立中与总统权力
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和制衡,这是构成美国民主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最重要的特征。当然,在三权之间,并不存在根本性的矛盾,而只有具体利益和权力上争夺。而且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在权力分配中总统的权力越来越大,美国已经出现了美国人最憎恶、最不愿意看到的独裁统治趋势。
元勋们的理想
开国元勋们在制定联邦宪法时,主要考虑的是三个问题:一是如何保证政府不成为专制的统治,总统不成为经过选举的君主;二是如何保证通过选举产生的议会的议员,不背叛选民的意志;三是如何防止为不正当情绪及不法利益所左右而造成政策的失误。而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财产的私人占有和这种占有的不平等,是出现专制统治的根源。美国财富私人占有的不平等,与上面的理想存在着内在的根本性的矛盾。正是由于这种不平等的恶性发展,美国的现实离这种理想似乎越来越远。
总统对权力的觊觎
美国学者杰里尔?罗赛蒂对美国总统权力曾做过这样的分析:“按照美国宪法赋予总统的身份,总统是美国最有权势的政治行为者。总统的权力主要包括:三军总司令;头号外交家;国家行政首脑;国家元首;首席立法官;民众的代言人;首席司法官。”
当然,美国宪法也规定了制约总统权利的措施,总统在实际行使其权力时,也受到时间、情报、官僚体制、国会、地方政府、政党、利益集团和社会运动等因素的局限和制约。美国宪法既赋予总统以巨大的权力,又赋予其他组织以约束总统权力的权力,这本来就存在着矛盾和斗争。而由于总统对权力的觊觎,他总是千方百计地在排除这些制约,以获得更多、更大的权力。从美国发展的历史看,在这两种力量斗争的趋势,是对总统权力的制约力量越来越弱。
现实对理想的质疑
美国现实对其元勋们理想的挑战,最突出的还是表现在国家权力的不断集中趋势上。如西方学者所说的,美国总统权力的不断扩大,使其越来越独断专行,成为比英国女皇和首相、日本的天皇和首相、法国的总统和总理的权力都大的权利之尊。在尼克松任总统时期,许多美国历史学家们就认为,现在的美国总统,已经变成“帝王般的总统”,其窃夺国会宣战权、过多行使紧急状态权、运用行政协定办外交、运用否决权进行治理等过多的行政特权,已经发展到令人不能忍受的地步。特别是在布什时期,美国总统权力的扩大,更是向着“军事独裁”的方向在发展着。
五、 利益集团与社会民主
美国有学者称,现在美国已经进入了“利益集团爆炸时代”。利益的多样性,不同利益阶层为了自己利益参与国家政治的渴望,以及美国社会民主的缺失,是利益集团形成的重要原因。
第五种政治力量
20世纪美国政治体制变化的再一个重要方面,是政党作用的下降。与政党作用下降的同时,是各种利益集团的纷纷出现。
美国社会是一个存在极大差别和极不平等的等级结构,人们的经济地位、政治信仰、文化背景、价值观念差异很大,利益的差别性和多样性体现得十分典型,这是形成利益集团的根本原因。
利益集团用多种多样的手段对议会、政府、法院施加影响,这就导致美国政治生活中多元的矛盾、斗争和妥协,无数的集团成为美国权力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际生活中,它同议会、政府、最高法院、政党并行,已经成为美国民主政治体系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一个方面,构成了第五种政治力量。
“缺陷”的要求
利益集团的活跃,也是体现美国民主制度的缺陷。很多美国学者都认为,因为它从更多的方面和领域,代表和反映了更广泛和更多阶层的利益,所以它们的活动对暴露美国社会的矛盾、促进政府对这些矛盾的解决、使政府能听到更广泛阶层的呼声、政府立法和政策能体现更广泛民众利益等方面,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所以美国政府在承认这些利益集团合法性的同时,也注意控制这些集团的过激行为,使这些利益集团的活动日益规范,并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利益集团对政府施加影响的手段是多样的,它们的活动主要通过政府机构及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相互作用来进行的。这些手段包括劝说、诉讼、制订法规、游行示威、竞选活动、院外活动等。
另外,它们还可以通过现代社会所能提供的所有媒体——报刊、电视和广播以及一切能够使用的现代宣传技术来影响舆论。
利益集团最常用的手段是对国会的游说,这种游说活动又称院外活动,有人据此也把政治利益集团称为游说集团或院外集团。
后门交易和道德的堕落
如前所述,美国的民主只靠宪法、选举和三权分立制度来保证,显然是不够的,还需要在人民和决策者中间建立一种利益传递机制。作为公民反映利益、参与决策重要渠道的利益集团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体现了美国政治民主特征。它对调和各种利益,保障政局和社会的稳定,都有重要作用。但各利益集团都为自己的利益而生存和活动,以自己的利益作为评判是非的标准和决定自己活动的手段,在缺乏社会协调机制的情况下,其在活动的过程中就自然要产生错综复杂的矛盾和斗争,使利益集团在美国政治中发挥许多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弊端。
最突出的弊病,就是使美国的民主制度沿着“金权政治”的道路,越走越远。
六、自由企业制度与管理民主
企业是美国社会的基本独立单位和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经济体。美国企业的组织的基本形式是股分公司。在自由企业的体制下,企业权力随着政府权力扩大而扩大,企业权力随着政府权力的增强而增强。政府权力与企业权力的紧密结合,是美国管理民主的基本特征,它形成了对美国的强有力的统治和竞争力。
美国企业自由、独立不仅有其特殊的历史和认识上的根源,而且有其特殊的内涵。它是美国管理民主的重要方面。美国公司的独立性,是由其法定的权力所决定的。从广泛意义上说,公司权力不仅是一种经济权利,也是一种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力。
政府权力与企业权力相互渗透,这是美国一开始就具有的特色。政府用法律赋予和规定着公司的有关权力,又用有关法律和政策控制着企业的行为;公司依照政府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自己已有的权力,公司领导人又通过各种合法的途径,影响着政府的有关立法和政策,为自己争取着更大的权力;这就是美国政府和企业在发展中的互动关系。
这里还应当强调的是,无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如何变化,企业资资产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压迫和剥削的关系却没有个别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