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民主制度与宗教信仰 美国建国后,虽然实行政教分离的宪政制,但宗教信仰,主要是对基督教信仰,不仅是美国传统价值观念的主要载体,而且是美国社会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它对美国民族和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对美国民主理念、民主制度形成和发展,都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上帝与国歌
国歌,体现着一个国家建国者的最高信仰和追求。在美国国歌中有这样的歌词:“我们应该战胜一切,因为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事业,这是我们的箴言,我们相信万能的上帝。”可见,上帝是美国人的精神寄托,也美国立国的精神支柱。至今,美国中小学生每天都背诵美国国旗效忠誓词中的“在上帝保佑下”。
宗教与宪政 美国虽然被称为“圣经共和国”,但它并不是神权政治国家。早在1779年,《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人托马斯?杰斐逊,在弗吉尼亚议会就提出了一个著名的法律,叫《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
这个法律特别强调,公民的权利并不依赖于其在宗教的信仰和见解上,正如它不依赖我们在物理学、数学上的见解一样。因此,如若我们允许政府官员把权力伸展到宗教和信仰领域,干涉别人的宗教信仰,或者政府已立法建立某一官方宗教,都将是非常危险的做法。这个法律对美国的民主政体发展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
美国宗教与政治的关系,美国宗教在政治中的作用,主要不是表现为教会体制层面的对国家的支配,而是表现为宗教社团通过各自的道德规范和社会伦理影响宗教信徒,宗教信徒再通过常规的政治途径影响美国的政府,影响政府的公共政策。
有学者认为,依据《圣经》系统构筑的一套核心价值观,成为美国多元文化得以凝聚的向心力,所谓“美国精神”、“美国生活方式”,实际上都不过是这种核心价值观的另类表述。
美国的统治者,不论其是否基督教的信徒,但都无不受着基督教意识形态的熏陶,他们不仅崇尚自由,而且崇尚对外扩张。用基督教精神和用这种精神建立的资本主义改造世界,建立世界秩序,这也是美国向外扩张的重要思想和政治根源。
圣经与宪法 美国虽然是信仰基督和上帝的国家,但上帝是人精神信仰的对象,属于宗教世界。按照政教分离的原则,美国的宪政与上帝应当是各有其活动领域,各有其运作原则。然而,如果从政治文化的角度加以审视,二者之间却有着内在联系。美国宪政的理论逻辑,就具体体现了二者之间内在的联系。把对《圣经》的信仰和对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们自由平等、天赋人权思想的信仰融合在一起,就构成了美国民主制度的思想根源。
正是为了在上帝之下能使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得到保障,美国才想出了实行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的权力权力结构,使其彼此之间相互制约,权力大体平衡,以免因为立法、行政和司法权集中于同一人手中,而导致独裁和暴政。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受《圣经》的影响,“人生平等”和“等级秩序”在美国人的意识中是根深蒂固的。一方面,要人们承认人人生来平等;另一方面,又要人们承认现实存在的不平等,承认现有的等级,服从现有的社会结构和格局。
二、美国民主制度与民族理念
个人主义:价值观的核心 无上崇拜个人主义,这在美国民族思想意识中是根深蒂固的。
个人主义是美国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的核心。个人主义的经济内涵,就是鼓励个人创业,鼓励个人对物质财富的占有,并以此来确定人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关系。因此,无限制地发财、追求个人财富和权力,自然就成为美国民族精神的基本特性和灵魂。在美国,个人的权势、地位、智慧、荣誉,都同财富联系在了一起。谁能赚钱,能获得巨大的财富,谁就是精英、就是智者、就会受到社会的尊崇,就有了权势、地位和荣誉。
这种个人主义和个人人权,反映到对外关系上,就是只顾本国的利益和尊严,而不顾他国的利益和尊严,甚至为了本国和利益和尊严,侵害他国的利益和尊严。
自由竞争:民主自由的基础 美国自认为,坚持实行自由竞争原则,是美国体制超越世界其他体制的最基本的原因。
美国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实践表明,竞争是商品经济的生命所在,是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的优势所在,是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生命所在。经济上的自由竞争,在政治上的表现,就是自由民主。美国的自由民主制度,正是为了维护经济上的自由竞争,其经济上的自由竞争和政治上的自由民主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实用主义:国民的主体精神 美国是个最崇尚实用主义的国家。可以说美国的民族精神是用实用主义熔铸的。
崇拜实用主义,这也是美国特殊历史环境下的产物。在移民们踏上北美大陆时,迎接他们的并不是梦想中的“伊甸园”,而是陌生的环境和荒漠的土地。等待他们的不是自由和享乐,而是拓荒的艰辛和与大自然奋斗的严酷。面对这样的环境,他们要求得生存,就只能以充沛的精力,以务实的精神,奋斗不息。
三、美国民主制度产生和发展的过程
奠基到诞生
17世纪到美洲寻求新世界英国移民们,不仅怀着发财梦,而且是带着要建立有关法律和政府的明确信念到美洲定居的。他们的这些信念既来源于英国建立法律和政府的经验,也来自作为基督教理想的圣经。特别是那些清教徒,他们是想按照圣经中关于宽容的观念,以直接自由民主的方式建立政府,由政府管理人们的日常生活。
在英国,获得特许状向北美移民商人团体,一开始就是以获致财富为目的的。以弗吉尼亚为例,当时殖民地的最高管理权掌握在设在伦敦公司股东大会手中。
到1618年,英国政府才批准了关于弗吉尼亚公司权力和殖民地居民权利的章程,宣布殖民地居民为英国臣民,结束了军事管制,殖民地居民可以自由选举自己的代表,这些代表同公司任命的总督和参事一起组成议会,以制定必要的法律和命令,实行殖民地的自主管理。
1638年康涅狄格殖民地就在召开的由居民自己推举的代表大会上,制定了自主管理的《基本法》,宣布在自愿结成“共同体”中,由自由民选举代表和官员组成大议会,掌握统治权。
1776年,弗吉尼亚制定的权力法案,则是各殖民地草拟宪法的先导,是美国1791年权力法案通过之前,有关天赋人权的最著名的纲领文件。在这个法案中,不仅对自由、人权做了具体的解释和规定,而且对政府的组成、政府的职能、政府的运作等,都做了具体的规定。比如:
独立战争后,在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民主制度,要不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联邦政府,存在着激烈地争论。
经过争论,在1776年制定出了《邦联条例》,13个殖民地在这个条例名目下作为州以邦联的形式结成了松散的联合体——邦联国家,形成了凌驾于州之上的邦联政府。它作为美国走向统一国家的中介环节,在美国民主制度的形成过程中,有着重要作用。
1787年由各州选派的55名代表聚集费城,彻底抛弃了邦联体制,制定出了《美利坚合众国联邦宪法》。它把人民主权和共和原则,把三权分立的权力分离与制衡原则,把直接的民主选举制度,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了下来,这符合美国当时的国情并为美国人民所接受。
这个集中体现美国民众在政治体制、价值观念方面认同和信念的联邦宪法,是美国的最高法律,是美国民主制度的核心,美国人心目中最神圣的权威,具有最高的约束力。
摸索和实验
在美国民主政体产生的当时,包括制定这种体制的人在内,都不认为这种体制就是最理想的,一成不变的,而是把它作为一种在实践中的摸索和实验。
经济是社会发展的基础,美国民主制度的发展,始终建立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的。
18世纪后期,是美国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是美国社会不公、阶级分化、政治腐败大发展、大泛滥的时期;是美国各种社会运动、特别是社会主义运动、人民党运动、女权运动、社会福音运动等大发展的时期;是美国包括生产关系和一切社会关系在内的社会大改革时期。此时期如下一些因素促使政府权力,特别是干预经济和社会生活力量的不断加强:
首先,经济发展本身的需要。比如在19世纪60年代,国家就对对经济发展起重要作用的铁路、公路、运河等部门,进行了大量的直接投资。其次,社会运动的压力。如在19世纪90年代,“人民党运动”提出了以国家干预经济为中心的改革纲领,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并对共和和民主两党提出挑战。再次,宗教教义改革的影响。
发展和变化 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初,随着自由竞争向垄断资本的过度,首先是以总统为核心的行政权力不断上升。这种上升,既是向垄断资本过渡时期各种矛盾斗争的产物,也体现着经济集中发展的趋势。
此时期,对美国政府权力扩大有两大刺激因素:一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二是30年代世界性经济大危机。
当时新上任的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作为“基督教徒和民主主义者”,认为资本主义制度是值得并可以挽救的。他及时抓住了这个历史难得的机会,彻底放弃了前总统胡佛的自由放任政策,提出,解救危机必须扩大政府职能和权利,必须加强政府对社会经济生活的调节和管理,实行改革和新政。他不仅迅速提出了实施新政的计划,而且建立了新政的机构。
罗斯福认为,在美国社会中,存在着“一种凌驾于任何私人集团之上的公众利益”。而国家作为这种“公众利益”利益的代表,也必须凌驾于任何私人集团、包括大银行和大企业之上。“以往那种认为银行界与政府平起平坐、相互独立的错误看法过时了。由于实际情况需要,政府必须是领导者,必须是包括银行界在内社会所有集团的相互冲突的裁判者。” 他认为,只有政府处于领导地位,才能抑制企业的弊端,改善社会下层民众的处境。
罗斯福新政所选择的既不是共产主义,也不是法西斯主义,而是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历史证明,罗斯福新政,通过国家直接干预经济生活,已经把美国开始推向了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发展新的阶段。
强政府和集权
第二次世界大战,不仅促使了美国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也促进了美国联邦政府权力的进一步扩大和发展。这次大战以来,美国政府的权力越来越大,干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范围和力度越来越强。除行政、立法和司法部门之外,新的干预经济的部门越来越多。特别是军事机构,已经膨胀到惊人规模,国防部已经成为左右美国政治的强大力量。
可见,在战争期间,政府直接干预和调节经济的范围、力度、组织形式,比新政时期都有所加深和扩大。经济、政治、军事等大权都基本上集中在政府手中,集中在总统手中。
“9.11”事件后,小布什借反恐为名,无视国际法,利用国民对恐怖袭击的恐惧心理,不惜以欺骗的手法,发动伊拉克战争,对外实行黩武主义的政策,几乎达到了独断专行的地步。
现在国外已有学者依据布什上台后的所言所行,特别是依据他提出的“邪恶轴心”论、“先发制人”论和所发动的对伊拉克战争,得出了这样的结论:美国正从民主国家向军事独裁国家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