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全面总结和深刻把握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理论特质与当代价值,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与时代价值。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反贫困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对中国共产党百年反贫困实践的深刻总结,是新时代脱贫攻坚的理论指导。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以改善民生、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视激发贫困群体内生动力,构建社会大扶贫格局,具有鲜明的人民性、内源性、实效性与时代性。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不仅指导了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成为我国贫困治理和国家治理的科学指南,而且为世界反贫困实践贡献了中国智慧。
贫困问题是世界性难题。能否消除贫困是一个国家能否实现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重要因素。贫困问题的解决,关乎人民的福祉,关乎党的执政基础,关乎民族国家的未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伊始,就一直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一直高度重视中国贫困治理,心系贫困地区的人民群众,不断开展贫困治理的调研,形成了一系列关于贫困治理的重要论述。在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的指导下,新时代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胜利。中国贫困治理已然成为全球典范,“在2005年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将贫困人口减半的目标,比预期目标提前10年。计划在2020年消除绝对贫困,将再一次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
全面认识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的理论渊源,领会其科学内涵,把握其科学理论特质与当代价值,对于彻底解决中国的贫困问题,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乃至解决世界贫困问题,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的理论渊源
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既包含对历史经验的继承和升华,也是对新时代贫困治理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
1.马克思主义反贫困思想
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有着深厚的理论根基,是对马克思主义反贫困思想的继承和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反贫困思想是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的重要理论来源。马克思恩格斯第一次从制度层面分析和考察资本主义贫困问题并提出解决贫困问题的根本途径。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平等出发考察贫富差距现象,将贫困产生的根源与生产资料所有制和现实的社会制度联系起来。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提出了“无产阶级贫困源于资本主义制度”的观点。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也指出:“工人阶级处境悲惨的原因不应当到这些小的弊病中去寻找,而应当到资本主义制度本身中去寻找。”
因此,只有消灭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才能从根本上消除贫困的根源。在反贫困的力量主体上,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只有通过广大无产者的联合,充分重视发挥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推翻资本主义私有制,才能摆脱被剥削、被压迫的境况,从而使广大人民群众摆脱贫困。在实现反贫困的具体路径上,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一旦建立,作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要想改变工人阶级的贫穷落后面貌,就一定要大力发展生产力。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马克思恩格斯反贫困思想确立了我们分析贫困根源的唯物主义立场,指出了从根本上消除贫困的路径和方向。
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反贫困实践和理论为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提供了符合中国国情的实践经验和理论基础。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中国共产党自觉肩负起贫困治理重任,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反贫困思想的中国化进程,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成果。毛泽东在民主革命时期就明确指出,要想从根本上摆脱中国人民的贫困,就必须“推翻帝国主义及其工具军阀在中国的统治,完成民族革命,并实行土地革命,消灭豪绅阶级对农民的封建的剥削”。只有这样,才能彻底铲除中国人民贫穷落后的总根源。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又迅速带领人民群众变革生产关系,将社会主义工业化与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革同时进行,积极探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道路以改变当时中国贫穷落后的面貌,初步形成了符合中国实际的反贫困总体思路与奋斗方向。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进一步认为中国要彻底摆脱贫困状态,真正发展起来,一方面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必须坚持从基本国情出发,以改革为反贫困手段,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逐步摆脱贫穷,使国家富强起来,使人民生活得到改善。没有贫穷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种富是人民共同富裕。”这些理论中包含了许多关于贫困与消除贫困的经典论述。历代中国共产党人关于贫困的产生根源及其治理的认识,包括共同富裕的核心理念,以及各个阶段贫困治理的实践经验,为我国贫困治理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解决农村贫困“最后一公里”问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是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的重要理论来源。
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的重要论述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和历史上中国共产党人从制度层面分析贫困根源的根本立场和消除贫困的有效方式,即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大力发展生产力,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集中力量办大事,快速有效地实现脱贫。同时,习近平结合新的时代背景创新、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与历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反贫困理论。习近平认为,在当前中国的新形势下“大水漫灌”式扶贫已经无法有效地解决贫困问题,只有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才能最终消除贫困;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组织保证,才能发挥党组织在扶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只有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才能真正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与马克思主义反贫困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推动了中国共产党人反贫困理论的新发展,开拓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思想的新境界。
2.中国共产党百年反贫困伟大实践
中国共产党成立伊始,就确立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目标,一直在为消除人民的贫困不懈奋斗。从一定意义上讲,我们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领导人民摆脱贫困的发展史。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开启了反贫困的伟大历史进程;1927年,秋收起义,开辟了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开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反贫困斗争的最初探索;1949年,新中国成立,为反贫困提供了坚实的政治制度保障;1978年,改革开放大幕开启,中国反贫困进入了重要的探索与创新阶段,贫困人口大幅减少;2012年,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发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宣言,开启了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进程;2020年,中华民族历史性地摆脱绝对贫困,全体中国人民共同迈入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的新征程。
从建党伊始到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反贫困走过的光辉历程可分为六个阶段。第一阶段(1921—1949年):革命式扶贫。1949年以前,造成中国贫困落后的根源是封建主义的剥削和帝国主义的侵略。因此,推翻帝国主义、消灭封建剥削制度,是铲除贫困的根本之策。经过28年艰苦卓绝的斗争,延续了几千年的中国封建剥削制度终于在中华大地土崩瓦解,贫困农民获得了土地,农村生产力得到了解放,从根本上保证贫困农民充分享有劳动成果,中国共产党反贫困斗争取得了第一次巨大胜利。第二阶段(1949—1978年):救济式扶贫。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人民从此站了起来,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解决贫困问题奠定了制度基础。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贫困人口数量庞大,财政困难,这个阶段的反贫困主要采取救济式扶贫,即通过自上而下的民政救济系统救济贫困人口。第三阶段(1978—1985年):体制式扶贫。这一阶段处于改革开放初期,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广大农民获得了土地承包权。这种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使得农村贫困状况得到极大缓解。第四阶段(1986—1994年):开发式扶贫。1986年5月,成立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1993年改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随后全国各省、市、县陆续成立专门的扶贫机构,这标志着我国大规模、有计划、有组织的扶贫开发开始启动。第五阶段(1994—2012年):攻坚式扶贫。1994年3月,国家颁布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我国进入攻坚式扶贫新阶段。至2012年底,根据现行贫困标准全国还有近亿农村贫困人口,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依然任重道远。第六阶段(2013年至今):精准扶贫。2013年11月,习近平在湖南十八洞村提出“精准扶贫”。从此,反贫困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实现了由精准到县到村再到户的转变。2017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作出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将脱贫攻坚提升到历史新高度,贫困治理进入以精准扶贫为主的脱贫攻坚新阶段。在这反贫困的探索中,随着各个时期的减贫形势变动,中国共产党贫困治理的实践不断发展深化、不断自我完善。到2020年底,我国脱贫攻坚已取得决定性胜利,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问题已得到历史性解决。
伟大的实践孕育伟大的思想,共产党人长期以来消除贫困、为人民谋幸福的努力为新时代的贫困治理提供了深厚的历史基础。习近平正是在对中国共产党反贫困探索历程进行深刻总结基础上,集其大成,与时俱进,形成了思想深邃、内涵丰富、逻辑严密的贫困治理重要论述,不仅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科学指南,也为2020年后巩固脱贫成效、治理和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二、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与理论特质
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以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重视贫困治理的战略地位,强调党对贫困治理的领导地位,提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激发贫困治理的内生动力,构建社会大扶贫格局,实施阳光扶贫和一把手工程,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其逻辑严密,内涵丰富,具有鲜明的人民性、内源性、实效性与时代性。
1.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
(1)消除贫困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在社会主义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如果贫困地区长期贫困,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变,群众生活长期得不到明显提高,那就没有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那也不是社会主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和党的初心使命出发,把解决贫困问题摆在最突出最优先的位置,把贫困治理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行部署,把新时代脱贫攻坚战略定位提升到新高度。习近平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中国贫困治理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党的十九大明确把精准脱贫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顽强奋斗,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推进脱贫攻坚,坚决克服新冠疫情影响,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坚决完成这项对中华民族、对人类都具有大意义的伟业”。在完成脱贫攻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际,也必然需要把缓解相对贫困、缩小发展差距作为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确保贫困治理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2)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我国贫困治理的最艰巨的任务,也是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的重点关切。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家发展、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突出的短板在“三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贫困治理。习近平在多种场合多次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是脱贫攻坚,最突出的短板在于农村还有七千多万贫困人口”,“没有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底线任务不能打任何折扣,我们党向人民作出的承诺不能打任何折扣”“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这些论述蕴含着党中央对于农村贫困人口的深切关心,对于解决好农村贫困问题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习近平指出,农村贫困治理最基本的标准就是“两不愁三保障”,要时刻保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紧迫感与使命感,坚决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确保“两不愁三保障”真正落地。既要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也要补上“三农”领域短板,全力推进巩固脱贫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惠及农村每一个角落,让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让老乡有切切实实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习近平关于“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的重要论述体现着贫困治理的根本价值追求和奋斗理想。
(3)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的核心内容。2013年11月3日,习近平在湖南花垣县十八洞村首次提出精准扶贫的重要论述。自此,中国贫困治理进入了精准扶贫时期。习近平指出,要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扶贫开发推进到今天这样的程度,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搞大水漫灌、走马观花、大而化之、手榴弹炸跳蚤不行”。具体落到实处,要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做到“六个精准”基本要求,切实解决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的“四个问题”。第一,扶贫对象精准,解决和回答“扶持谁”问题。以合理有效的方式准确找到要扶持的贫困家庭和人口,找准致贫根本原因。第二,因村派人精准,解决和回答“谁来扶”问题。首要任务是选好第一书记,这是扶贫工作能否完成的关键因素。第三,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和措施到户精准,解决和回答“怎么扶”问题。从精准扶贫的效果和长远性出发,根据贫困人口致贫原因与发展需求,因地制宜、因人施助,科学安排扶贫项目,合理使用资金。认真落实每一个项目、每一项措施,通过扶贫项目精确到户,确保家庭及个人积极参与扶贫项目,实现脱贫。第四,脱贫成效精准,解决和回答“如何退”问题。在精准扶贫措施实施完成后,对扶贫工作成效进行考核和评估,促进脱贫目标实现。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强调做到“六个精准”,解决“四个问题”,在具体实践中逐步形成了我国贫困治理的新体系,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4)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激发贫困群体的内生动力,是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的目标要求。在贫困治理的具体战略上,习近平鲜明提出了“扶贫先扶志”的重要论述,强调“扶贫先要扶志,要从思想上淡化‘贫困意识’”。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根本目标,强调不仅仅要解决贫困群众的物质生存问题,更重要的是要提升精神文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从而使贫困治理有了超越温饱目标和面向美好生活的全新内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贫困群众是扶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党和政府有责任帮助贫困群众致富,但不能大包大揽”,要“激发内生动力,调动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积极性”。新时代贫困治理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始终把激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作为扶贫开发的目标。坚持把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作为脱贫的主体和动力,坚持把激发和培育内生脱贫动力摆在突出位置,“扶贫必扶智”,大力实施教育扶贫与健康扶贫,通过加强知识技能培训、思想教育,提高贫困群众的脱贫志气、信心和行动力。通过实施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切断贫困代际传递。最大程度激发贫困人口参与生产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培育和提升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习近平总书记的“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等重要论述,突出的是以人为中心,提振的是人的精气神,培育的是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是新时代贫困治理工作的重要指导原则与方法。
(5)构建“三位一体”大扶贫。构建扶贫大格局是中国扶贫攻坚的特色经验。习近平指出,脱贫致富不仅仅是贫困地区的事,“扶贫开发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要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和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强化举措,扩大成果”。贫困治理要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社会、市场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改变“政府热、社会弱、市场冷”的状况。要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党政机关定点扶贫,全面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积极性,实现政府、市场和社会互动,实现行业扶贫、专项扶贫和社会扶贫联动。习近平“三位一体”大扶贫相关论述强调政府、市场、社会等相关主体及其行动要形成良性互动体系。不但需要政府主导,还需要市场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需要社会力量的参与和补充。构建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推进贫困治理由“政府主导分配、个人被动接受”的二元模式转变为“政府宏观指导、个人主动参与、社会共同合作”的“三足鼎立”格局,切实改变过去依靠政府“单打独斗”的境况,全面激发社会合力扶贫,构建主体多元、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东西部协作的“协同作战”体系,凝聚起全党全社会积极有序参与贫困治理的巨大合力。“三位一体”大扶贫是指导我们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方法论之一,彰显了中国特色贫困治理的制度优势,是习近平对于中国贫困治理的最新总结和创造性发展。
(6)阳光扶贫。贫困治理是一个政策执行与资源配置过程,如何避免形式主义的假扶贫、减少扶贫资源的“跑冒滴漏”,促进国家贫困治理政策的贯彻落实,保障扶贫脱贫实效,一直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习近平反复强调,要加强脱贫攻坚领域的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强化监管,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脱贫计划不能脱离实际随意提前,扶贫标准不能随意降低,决不能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要实施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加强督查问责。”“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要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要建立长效机制,对脱贫领域的突出问题,一经举报,要追查到底。对查实的典型案件,要坚决予以曝光,严肃追究责任。对发现的作风问题,要举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这些重要论述对建立和完善最严格的贫困治理效能考核评估制度提供了具体指导。按照阳光扶贫的管理要求,构建从省、市、县、乡到村的脱贫攻坚五级责任体制,对脱贫攻坚效果采取科学的、实事求是的评估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执行严格的监督问责和惩处机制,严守脱贫攻坚的红线和底线。阳光扶贫的提出,有效抑制了贫困治理工作中的违法违规现象,提升了贫困治理的群众基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成效提供了有力保障。
(7)一把手负责制。贫困治理是党和政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职责所在,也是国家意志和战略体现。习近平反复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组织领导是保证”“必须坚持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落实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贫困治理上升为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的一把手工程,是极其重大、极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更是各级党政干部不可推卸的重大政治责任。他指出,在脱贫攻坚战中,省委书记和省长要亲力亲为,县委书记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县委书记在发展上要勇于担当、奋发有为。要把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选好一把手,配强领导班子,发挥好村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这些重要论述强调党对贫困治理的全面领导,发挥党和政府的总览全局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仅深刻指出共产党的领导对于脱贫攻坚的重大意义,也为发挥其所具有的政治优势与制度优势指明了方向。坚持党对贫困治理的领导,充分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是中国贫困治理最大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是中国贫困治理取得伟大成就的主要经验,是对全球贫困治理体系的革命性创新。
(8)脱贫摘帽不是终点。从发达国家发展实践和中国贫困治理的历史和现实来看,打赢脱贫攻坚战、历史性解决绝对贫困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并不意味着中国贫困问题的终结,相对贫困现象将长期存在。因此,习近平指出,要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对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要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扶上马送一程。可以考虑设个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主要政策措施不能急刹车,驻村工作队不能撤”;要“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针对主要矛盾的变化,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这些论述指明了打赢脱贫攻坚战后开展贫困治理工作的方向。随着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治理由脱贫攻坚全面转向巩固脱贫成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的新阶段。只有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才能为乡村振兴奠定基础。只有实现乡村振兴,才能彻底解决贫困问题。脱贫摘帽不是终点,把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立足长远,久久为功,这是习近平贫困治理论述的重大理论与实践创新。
2.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的理论特质
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具有鲜明的理论特质,是集人民性、内源性、实效性、时代性于一体的科学体系,是当前和未来贫困治理工作的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
(1)人民性。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遵循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始终将摆脱贫困视为为人民谋幸福、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习近平指出,“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我们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稳步迈进”。习近平反复强调,在扶贫的路上,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家庭、丢下一个贫困群众。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贯穿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和方法,以全体人民的发展为价值追求,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根本目标,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让全体人民能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这是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人民性的集中体现。
(2)内源性。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立足长远,强调内源性,即贫困治理不光是借助外力帮扶解决温饱问题,更重要的是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获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的意识和能力。他指出,贫困治理需要激发内生动力,调动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积极性,“贫困地区发展要靠内生动力……一个地方必须有产业,有劳动力,内外结合才能发展”。只有拥有内生动力和自我“造血”功能,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才能可持续,避免“返贫”。习近平的“内源扶贫”思想强调贫困的根源是人不是物,扶贫不能见物不见人,需要志智双扶。他反复强调,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是党和政府工作的方向,但并不是说党和国家要大包大揽。要鼓励个人努力工作、勤劳致富……让每个人通过努力都有成功机会”。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把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境界,提振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信心和勇气,强化贫困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指出要大力发展乡村教育,确保乡村儿童受到更好更公平的教育。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强调既要用好外力,又要激活内生动力,增强贫困群众在扶贫扶志中的参与感、价值感与获得感,从而实现可持久、有质量的脱贫目标,这是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内源性的重要体现。
(3)实效性。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强调贫困治理的关键就是要获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在贫困治理的过程中立足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提出针对性方案,加强治理过程监管和阶段性成效考核,加强督导问责,切实解决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的根本问题,确保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确保扶贫成果不反复。他指出:“打好脱贫攻坚战,关键是聚焦再聚焦、精准再精准,采取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精细的工作,瞄准特定贫困群众精准帮扶。”“不搞大水漫灌,不搞手榴弹炸跳蚤,因村因户因人施策,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扶贫扶到点上扶到根上。”这些论述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通过对过去“大水漫灌”等扶贫工作方式方法的根本性改革,提高脱贫攻坚的精准度和实效性。这些以“绣花式”功夫强力聚焦实效性的新思维和新举措,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使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使我国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的进展,这是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实效性的最好证明。
(4)时代性。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征程中,如何解决中国的绝对贫困特别是中国农村的深度贫困问题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首要问题,也是新时代赋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历史使命。习近平从实现我们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出发,深刻分析和准确把握我国贫困特征及其演变,不断推进减贫脱贫理论创新,提出了一系列符合中国实际,具有时代特征,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贫困治理重要论述。习近平多次指出,我国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关键是要把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补上,“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最突出的短板”,“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为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科学指南。在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的指导下,我国创造了中国减贫史、世界减贫史上的最好成绩,为2030年全球可持续发展议程中的减贫目标的实现提供借鉴和参考,并为世界反贫困贡献了中国智慧和方案,具有重大的时代价值。
三、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的当代价值
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指导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推动我国历史性地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为世界反贫困理论与实践创新贡献了中国智慧。
第一,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反贫困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反贫困实践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是在全面吸收、提炼马克思主义反贫困思想,全面总结中国人民摆脱贫困的伟大实践基础上,深入分析新时代制约人民群众脱贫致富的重点难点问题,突出贫困治理的全面系统、精准实效、可持续发展,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看待和分析贫困问题的辩证唯物主义立场,丰富了中国特色扶贫开发理论,为新时代脱贫攻坚“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指明了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反贫困思想的丰富和发展作出了铿锵有力的时代表达,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解决新时代中国具体问题的成功典范。
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将脱贫攻坚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治国理政的政治高度推出一系列方针、政策。脱贫攻坚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贫困治理领域的伟大实践,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核心,围绕着精准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发展并成熟于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它是指引中国反贫困实践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的指导思想。
第二,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是指引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突出位置,贫困治理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前所未有。习近平反复强调,把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硬任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体现了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消除贫困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主张。在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指导下,全国上下齐心聚力攻坚,我国贫困治理成绩斐然,大大促进了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明显改善了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历史性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历史新篇章。
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仅任务直接相关,而且时间紧密衔接,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前提和关键环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脱贫攻坚的强大动力和必然成果。脱贫攻坚的决定性胜利这一事实,充分彰显了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的真理力量,为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了重要基石。
第三,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关于精准扶贫、内源扶贫、社会大扶贫、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的提出,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为核心,极大地拓展了治国理政思想的广度和深度。精准扶贫方略不仅是扶贫开发在新时期的延续,更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国理政的新实践,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载体。在扶贫、治贫、脱贫的长期实践中,贫困治理与国家治理协同推进,党中央确定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得到了贯彻,四梁八柱的顶层设计基本形成,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较好落实,建立了贫困治理体系。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高度概括了脱贫攻坚的五大经验,即加强领导是根本、把握精准是要义、增加投入是保障、各方参与是合力、群众参与是基础。他强调,脱贫攻坚“要强化领导责任、强化资金投入、强化部门协同、强化东西协作、强化社会合力、强化基层活力、强化任务落实”。“七个强化”实质上是对五条基本经验的再动员、再部署,指明了推进国家贫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路径。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不仅有利于推动贫困地区实现更好更快可持续发展,提升贫困地区自我发展及其乡村治理能力,提升国家贫困治理水平,也有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四,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不仅为中国贫困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而且为世界反贫困实践提供了中国智慧。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主要侧重于国内贫困问题的解决,但其影响力却远远不限于国内反贫困实践,而是彰显了深远的世界历史意义。习近平强调,消除贫困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也是全人类的共同使命。作为大国领袖,习近平以天下为己任,心系人类发展,提出构建一个没有贫困、共同发展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他曾在2015年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重申中国对全球减贫事业的坚定承诺,发出了着力加快全球减贫进程、着力加强减贫发展合作、着力改善国际发展环境等倡议,展现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风范和担当。中国作为世界人口第一大国,中国贫困问题也是世界贫困问题。我国脱贫攻坚的成果充分体现了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为解决贫困问题作出了中国贡献,提供了中国智慧。
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脱贫攻坚的战略地位,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党对贫困治理的全面领导,坚持构建大扶贫格局等,其中蕴含的对贫困问题的深刻认知、对贫困治理规律的准确把握、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巨大创新,不仅为中国贫困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而且契合世界人民的需要,符合人类历史发展的方向,为世界反贫困找到了具体方法,为世界反贫困贡献了中国力量,彰显了深远的世界历史意义。正如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指出的那样,“精准减贫方略是帮助最贫困人口、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宏伟目标的唯一途径”。
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其解决贫困问题的科学方法论原则、提出问题的现实依据等,不仅符合社会主义国家解决贫困问题的需要,也适合资本主义国家化解贫困问题的需要,为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进行贫困治理提供了借鉴。习近平关于贫困治理重要论述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通过贫困治理帮助世界人民实现美好生活,这为世界历史指明了清晰的发展路径,为推进人类进步事业和解决发展不平衡、南北差异等问题提供了现实路径,为推动世界历史向前发展奠定了基础。
作者:刘晓玲,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文章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20年第12期
参考文献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年。
[2]《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北京:人民出版社,2020年。
[3]黄承伟、刘杰等:《中国,对贫困说不》,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0年。
[4]陆汉文、黄承伟主编:《中国精准扶贫发展报告(2018)》,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
[5]《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