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家庄道路:在自己家乡实现保持尊严的城镇化
北京语言大学教授、教育测量研究所原所长 谢小庆
[摘要]周家庄作为“最后的人民公社”,恪守“不让一户贫困、不让一家受罪、不让一人掉队”的信念,保持着“三包一奖”和“定额管理”基础之上的“工分制”,半个多世纪以来始终坚持依靠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周家庄自身实际的发展道路。周家庄的道路说明,农民能够在党的支持下结合自身实际大力发展集体经济,这是推进城镇化建设、共享发展成果的独立而有益的探索,也表明我国农业实现“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的“第二个飞跃”是战略抉择、大势所趋。
[关键词]周家庄工分制集体经济城镇化人民公社
农民要像“城里人”那样生活,是很自然、很合理的要求。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农业)向第二产业(工业)、第三产业(服务业)的转移是必然趋势,农村人口向城镇人口的转变是必然趋势。换言之,城镇化是中国农村发展的必然选择和主要出路。推进农村城镇化,必将产生巨大的消费需求,释放内需潜力,极大地增强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力。推进农村城镇化,逐步消除城乡差别,是中国现代化的主要任务之一。
今天,在世界范围内,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城镇化使一些农民成为大城市中缺乏尊严的一个群体。在世界的许多大城市,我们都可以看到这样一群缺乏尊严的“新市民”。
给我造成强烈心理冲击的是1998年在菲律宾马尼拉的一次经历。当时,我到马尼拉主持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10月28日,主办方安排我访问了马尼拉的“华人义山”,即华人公墓。“华人义山”像一个公园,也像一个市镇。华人义山被一堵高高的墙围了起来,墙外就是拥挤破败的贫民窟。墙内,一些豪华的墓园还安装了空调,仅仅是为了扫墓人偶尔休息的时候用一下。墙外,居住着在世者,许多人家依托公墓的高墙,用塑料板搭起一些简易棚户,低矮、破败、泥泞、杂乱。
那一刻,我产生了一个强烈的意识:我不喜欢资本主义,我不会接受美国学者弗朗西斯·福山在他的《历史的终结》一书中所述的“历史终结”,我永远不会接受一个使部分人丧失尊严的“终极世界”。
2013年10月26日,我到河北省晋州市周家庄乡调研,看到周家庄的农民不仅在城镇化的进程中实现了共同富裕,还保持了尊严。我深受鼓舞,深感振奋。为此,我专门找来一些有关周家庄发展历程的资料进行研读,并进行了深入思考。
一、周家庄:最后的人民公社
许多媒体在报道周家庄时,都称周家庄为“最后的人民公社”。与中国的多数农村不同,周家庄一直坚持了依靠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从1951年建立合作社开始至今,66年中周家庄人一直恪守“不让一户贫困、不让一家受罪、不让一人掉队”的信念。
周家庄乡有6个自然村,分为10个生产队,全乡土地18046亩,4567户,13564人。据统计,2015年,周家庄工农业总收入101123万元,纯收入24541万元,上缴国家税收2788万元,留公共积累3819万元,社员分配17934万元,人均年终现金分配13189元,人均纯收入18048元,集体公共积累52291万元。周家庄的人均收入明显高于晋州市、河北省和全国的平均水平。
周家庄向社员提供多种福利,包括免费供水、电费补贴、合作医疗、生活补贴、困难补贴、老人补贴、残疾人补贴、住房补贴、免费安保服务,等等。
周家庄的工业总产值已占工农业总产值的87.6%,农业仅占9.3%,第三产业占3.1%。周家庄办有阀门厂、印刷厂、纸箱厂等多个乡办企业。阀门厂的产品属于“中国驰名商标”,市场覆盖全国,远销海外。周家庄大量种植了葡萄、梨等经济作物。乡奶牛场饲养着1100 多头奶牛,是石家庄周围地区最大的奶牛场。2007年开始经营特色农业观光采摘园,至今已经接待游客超过百万人次,获得了可观的旅游收入。
周家庄的社办工厂与一般的企业不同,工厂的目标并不是利润最大化,工厂的目标还包含解决社员的就业和生计。这是周家庄社办工厂的特色。
由于实现合作化的脚步比较快,周家庄早在1954年2月就建立了拖拉机站,是河北省的第二个拖拉机站(继饶阳五公村之后)。从那时起就开始用拖拉机代替牛来耕地。今天,周家庄拥有拖拉机、播种机、收割机、旋耕机、秸秆还田机等各种农业机械几百台,达到了较高的农业机械化水平。
周家庄集体分配口粮,根据各家人口状况确定应分口粮数量,各户所分口粮可以自行处理,口粮吃不完,可以到市场上自由出售。
各个生产队根据社员的身体状况和条件,具体安排生产事宜。村民择业非常自由,可以干集体,也可以干个体,个体干不下去了,还可以回集体。周家庄乡第九生产队支部书记翟振军说:“只要是我的社员,我就得让他吃饱饭。比如有去外面打工的,受了伤了,生了病了,年龄大了,返回到生产队,我照样吸收,而且还要让他生活好。现在我们队有七八个这样的人。五保户、困难户,我们都管……所以,周家庄社会极其稳定,这么多年来没有出过任何的刑事案件,没有上访事件。为什么?就是因为老百姓能吃饱穿暖,没有什么烦心事儿,没有后顾之忧。”
据晋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周家庄顾问刘国运同志介绍,即使在“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周家庄的粮食也做到了交足国家的,留足自己的,并未出现严重的饥饿现象。
二、“三包一奖”和“定额管理”
周家庄乡曾经是周家庄人民公社,其前身是1952年成立的周家庄曹同义农业生产合作社。1954年3月12日《河北日报》上刊登了一篇6000字长文,题为《晋县周家庄曹同义农业生产合作社是怎样实行“包工包产”的?》,详细介绍了周家庄“包工包产”的做法。在“编者按”中说:“‘包工包产’的办法有效地克服了窝工浪费的现象,大大提高了社员的劳动积极性。”
在同一天的报纸上,还刊登了另一篇题为《曹同义农业生产合作社按件计工的办法》的3000字文章,详细介绍了周家庄的“按件计工”做法。
周家庄历史上从来没有搞过“大锅饭”,从来都是“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周家庄从1954年起就开始探索科学合理的农业生产管理办法,到20世纪60 年代初,就已经形成了“三包一奖”(包工、包产、包财务,超产或节约成本有奖,造成损失惩罚)和“定额管理”的比较成熟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度。周家庄制定了大量相关的规章制度,实现了管理制度化。
周家庄的劳动定额项目可分为13个等级,共计372项。其中,整地类有36 项,播种类有46 项,施肥浇水类有40 项。不同等级意味着不同的劳动强度,对应不同的劳动日计酬标准。
定额项目的划分综合考虑了劳动内容、生产工具、土地条件等多重因素,比如同样是机耕地,使用55、60型拖拉机完成27.5亩的耕作面积,计1.1个工作日,而使用18、20型拖拉机完成22亩的耕作面积就可以计为1.1个工作日,以此方式体现耕作工具的不同对劳动效率所造成的影响。
周家庄的定额管理制度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与时俱进。根据作物品种、土地条件和生产工具等因素的变化,公社对劳动定额不断进行调整,以使其能够真实合理地反映不同劳动内容所包含的劳动投入数量和质量。更重要的是,在劳动定额的制定和调整过程中,充分依靠社员群众,发扬民主,全员参与。社员对于定额如果有意见随时都可以提出来进行讨论,努力使公布施行的定额标准能得到社员最大程度的认可。
时至今日,周家庄仍保持着“三包一奖”和“定额管理”基础之上的“工分制”,工分多少仍是社员收入的基本依据,而工分分值的高低仍是社员们关注的焦点。
三、周家庄:两次艰难的选择
媒体将周家庄称为“最后的人民公社”是有道理的。事实上,在1962年和1982年,周家庄曾经两次成为“最后的人民公社”,两度成为逆潮流的“异类”,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周家庄自身实际的发展道路。
1. 1962年:第一次选择
核算单位是农业合作化的一个关键问题。1961年9月27日,毛泽东同志在邯郸约谈河北、山东的部分省、地领导人听取关于人民公社管理的意见。9月29日,毛泽东同志在给中央政治局常委的信中说:“我的意见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即基本核算单位是队而不是大队……我以为非走此路不可。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过去过了六年之久的糊涂日子(一九五六年,高级社成立时起),第七年应该醒过来了吧。”在毛泽东的亲自主持下,最终制定颁布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即“农业60条”。该条例明确了“(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基本原则,将核算单位确定为生产队,并明确提出“三十年不变”。
1961年冬,华北局统一布置学习张家口地区郭二庄的经验,贯彻“农业60条”,落实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要求将核算单位控制在20户到30户,克服平均主义和“一平二调”,在各个生产队之间体现出差异性。这与周家庄当时所实行的管理方式不同。周家庄的党支部书记、全国劳动模范雷金河希望能够继续保留周家庄已经在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这种做法与“农业60条”的精神是相悖的。对此,华北局的相关领导非常生气,拍了桌子。省、地、县的各级领导都督促周家庄尽快按照中央精神下放核算单位。于是,雷金河给周恩来总理写了一封陈情信,说明了继续坚持周家庄管理办法的理由。信通过总理的秘书旭明同志转交,周总理看信后指示时任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的彭真同志到周家庄了解情况。
彭真同志在石家庄召见了周家庄公社的干部雷金河、曹同义、雷造银和曹孟祥等4人,当面听取了雷金河的陈情。雷金河对彭真说:请不要给周家庄人民公社判死刑,请对我们的死刑缓期执行。如果两年后我们的效果不好,不如其他的公社,再对我们执行死刑。
虽然彭真同志没有当面答复雷金河,说此事自己不能做主,要由地委、县委的领导酌情处理。但是,在接见了雷金河等人后召开的县委书记座谈会上,彭真同志说,不要搞一阵风,一刀切。周家庄的办法有一定历史条件,不一定适合其他的地方,但不妨让周家庄试一试,试一段时间。
于是,周家庄保留了“全公社的统一核算制度”。
2. 1982年:第二次选择
20年后的1982年,周家庄又一次面临选择。20世纪80年代初,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各地逐渐推广开来。在这一背景下,周家庄再次面临选择。
分田?还是不分?周家庄组织社员群众展开了大讨论,进行了民主投票表决,多数人表示不同意实行“大包干”,不同意分田。至今,周家庄乡纪念馆中还收藏陈列着那份按满手印的“不分家”协议。
社员张锁印回忆当时的情景说:“当时投票的时候社员们不愿意分,人们同声说要搞集体,就一直坚持到现在。”
晋州市政协原副主席刘国运介绍,当时周家庄人干一天活能分5块5毛钱,而晋县其他地方的农民干一天活只能分1块零7分钱,周家庄人的平均收入是晋县农民的5倍。
在雷金河同志的带领下,周家庄的社员们齐心协力,继续坚持发展集体经济,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对于农民群众从自身实际出发探索发展之路,我们党始终都给予了必要的支持。
四、结语
周家庄的成功经验可以从多方面去总结,主要有:坚持共同富裕,不弃贫寒和不弃孤寡残疾,科学的激励机制,推进农业生产的机械化,加强社区文化建设,积极发展生态产业和保护环境,等等。我想强调的是,由于周家庄人实现了本地就业,于是,没有劳动力外流,没有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没有赌博。由于社员们都住进集体统一修建的住房,也没有住房竞赛。周家庄的集体经济为其成员提供了生活保障,使社员享受了一种有安全感的生活。这里没有特别富裕的人,也没有特别贫困的人,更没有其他地方那样的攀比现象。也就是说,他们在自己的家乡实现了有尊严的城镇化,完成了从农民向城镇居民的转变。可以说,周家庄人在生活中有主人翁的地位,也有主人翁的尊严。
邓小平同志1990年3月3日在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说:“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周家庄乡结合自身实际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是推进城镇化建设、共享发展成果的独立而有益的探索。这既表明邓小平提出的“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是具有现实性的,也表明我国农业实现“第二个飞跃”是战略抉择、大势所趋。
[责任编辑:单超]